1、办公室:协助中心领导处理日常工作;负责文秘、信息、档案、安全保卫和行政后勤服务等工作;负责中心的人事、劳动工资管理和离退休干部管理服务工作。
2、财务科:负责中心的财务管理工作。
3、房产登记科(挂产权产籍管理所牌子):负责各类房产产权产籍管理和房屋确权登记、审核、发证、变更登记审核发证工作;负责房产验证工作。
4、交易抵押监理所:负责审查房地产抵押当事人的资格,验证抵押标的物权属、抵押合同、借款合同及抵押房地产价值;负责房产转让、房屋买卖、兑换产权、赠予、典当等工作的监理和管理。
5、交易市场管理所(挂商品房预(销)售管理办公室牌子):负责房地产中介机构、评估机构的资质审查、指导监督和管理;对全市房地产开发公司销售商品房实施监察,发放商品房预(销)售许可证;负责房屋租赁合同备案管理。
6、房产监察大队:负责监督检察房产管理法律法规的执行,行使房产管理行政处罚权;依法查处商品房预销售、现售、房产交易(转让、抵押、租赁)、房产中介机构(咨询、经纪、评估)、房产信息广告等房产管理活动种的违法行为;对住宅与房地产开发项目实施跟踪检察,依法查处商品房销售违法行为。
7、房屋鉴定管理办公室(挂房产测量管理办公室牌子):负责对全市房屋的安全管理,对危险房屋进行安全鉴定;负责房产测绘资质的审查和上报以及对全市房产测绘队伍进行管理;负责对全市房屋面积的计量,处理因商品房面积而引发的矛盾纠纷。
8、档案信息科:负责收集、整理、保管房产档案;负责各类房产需求量的统计、分析、预测,及时发布市场指导价格信息,为房产交易等工作提供服务;负责房产交易业务的统计上报工作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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